关于转发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关于适应新形势变革 推动工程造价咨询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辽建价协发〔2021〕19号
各会员:
现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适应新形势变革推动工程造价咨询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价协﹝2021﹞35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请结合文件精神深入思考“证照分离”改革后对造价咨询市场的影响,面对机遇和挑战,抓住机遇,推动工程造价咨询行业高质量发展。
联 系 人:雍利敏、孙丹
联系电话:024- 82396793
电子邮箱:lnzjxhzlb@163.com
附件:《关于适应新形势变革推动工程造价咨询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价协﹝2021﹞35号).docx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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