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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报送非军队主管的社会组织
涉军事项有关信息的通知》的通知


各位会员、各位理事: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报送非军队主管的社会组织涉军事项有关信息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凡属军队人员(指军队编制的现役军人、文职人员、职工和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参加社会组织、兼任社会组织职务(社会组织负责人、名誉职务、常务理事、理事等)或个人会员的,请填写《军队人员参加社会组织名单申报表》(附件2,本通知最后一页),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于5月14日前将电子版(PDF或JPG等图片形式)发送至省协会邮箱。

二、各单位会员负责核查本单位人员中的省协会个人会员,如有军队人员(指军队编制的现役军人、文职人员、职工和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请填写《军队人员参加社会组织名单申报表》(附件2,本通知最后一页),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5月14日前将电子版(PDF或JPG等图片形式)发送至省协会邮箱。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82578151,024-82396793;

省协会邮箱:lngczjxh@163.com。


    附件:1、《关于报送非军队主管的社会组织涉军事项有关信息的通知》.pdf

      2、军队人员参加社会组织名单申报表.doc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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