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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关于开展2012-2013年度

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各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建设、施工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2至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辽建价发[2013]7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学习人员范围:

1.已申请注册执业,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沈阳市所属企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

2.尚未申请注册执业,但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小蓝本)的沈阳市从业人员。

凡在沈阳市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包括中央各部委驻辽单位),无论是否注册,每年都需按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参加继续教育。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不能进行造价工程师的初始、续期和变更注册。

二、报名方式

单位集体或个人报名两种方式均可,已注册执业人员填写《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报名表》,未注册执业人员填写《继续教育临时编号报名表》,请报名人员持相应表格及继续教育费用办理报名手续。甲级造价咨询公司还需另外填写《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免费学习人员名单》

三、报名时间:

第一批:2013年5月6日至2013年6月21日(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第二批: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11月20日(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具体每日受理时间为:

四、学时及收费标准

根据“中价协”规定,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收费标准为:

1.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小蓝本),且资格证书上批准日期为2011年10月及以前的学员,此次继续教育学时为60学时(含30学时必修,30学时选修),均在网上进行,学费为60学时600元/人(含继续教育统一教材)。

2.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小蓝本),且资格证书上批准日期为2012年10月的学员,此次继续教育学时为30学时(网络必修),学费为30学时300元∕人(含继续教育统一教材)。

五、其他

具有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中价协”单位会员,可申请8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免费参加60学时的网络继续教育。具体人员信息请填写《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免费学习人员名单》。

六、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沈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资质科(201房间)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41号(联通公司北走50米 )

联系电话: 024-22837038 

附表: 1.《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报名表》(点击下载浏览) 

       2.《继续教育临时编号报名表》(点击下载浏览) 

       3.《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免费学习人员名单》(甲级造价咨询公司填写) (点击下载浏览)

 

 
 

 

沈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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