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辽宁省2013年度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辽建价协发[2013]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决定开展201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维护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加强咨询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咨询企业诚实守信,树立造价咨询企业良好的信用形象,扩大诚信企业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信用评价范围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2012年12月31日前具有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单位会员。 三、信用评价标准 《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四、信用评价步骤 信用评价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部署阶段(2013年11月5-7日) 1.交底培训:省站对各市协会联络处进行交底培训,讲解信用评价办法、信用评价标准,统一各项评分原则,提出工作要求; 2.动员部署:各市对本地区咨询企业进行宣传动员信用评价工作,布置信用评价工作的具体时间和步骤,让企业掌握了解信用评价内容、标准、方法,对企业自评和各项资料的准备工作提出要求。 第二阶段:企业自评及申报(2013年11月8-15日) 1.自评:各参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资料(详见附件2),按照信用评价办法和标准进行自评打分填写在评分表上(详见申报表附件1); 2.申报:企业在11月15日前将申报表(附件1)1份,相关资料一同报送到协会联络处。 第三阶段:各市初评阶段(2013年11月18-24日) 1.各市协会联络处收到申报资料后,抽取5个项目向相关单位征询客户满意度调查表(详见附件4); 2.涉及咨询合同管理、咨询成果等的抽检项目(详见附件5)及不良行为记录由各市考核组到造价咨询企业现场考核时填写,进行评价、打分,打分结果需经评价小组工作人员和被评价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在申报表上签字盖章。 3.各市协会联络处初评等级后,于11月25日前将各协会联络处初评为AAA级的申报表(附件1)、信用评价相关资料和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附件6)上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第四阶段:复评阶段(2013年11月25-31日) 省造价管理协会组织成立企业信用评价小组,对各市协会联络处上报的资料进行复评,并对各协会联络处初评为AAA级企业进行现场抽查复评,综合评定后确定评价等级。 第五阶段:公示、公布阶段(2013年12月) 1.对确定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结果在“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有异议的进行核查。 2.公示、核查结束后,向社会公布信用等级结果,并颁发信用等级证书。 3.向有关部门报备信用评价结果。 五、有关问题说明 1.各市考核组进行实地考核打分,省造价协会组织复评,除附件1及附件2列明的相关资料外,其他资料均由考核组在实地查看,不需要上报。 2.咨询企业专职人员信息统一从造价资质资格管理系统里打印出来,专职专业人员的增分、人事存档、养老保险、劳动合同等信息的核查、继续教育证书的核实均以此名单为准,未及时完成变更的人员请抓紧办理。 3.附件5内容的打分情况由各考核组在实地考核时随机抽检进行考核打分,并登记在评分表中,涉及扣分的需写明原因。 4.客户满意度调查表(附件4)由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发放,随机抽取五个咨询项目,向这五个项目的相关单位发放调查表。 5.省造价管理总站将会同省造价管理协会对评价结果进行跟踪管理,根据情况及时调整企业的信用等级。 6.附件1-3为企业用表,附件4-6为各市协会联络处用表。
附件1: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申报表(点击下载浏览) 附件6: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点击下载浏览)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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