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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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建价协发[2011]6号 关于交纳2011年度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 管理协会会费的通知
为促进行业协会的健康发展,根据《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现将交纳2011年度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会范围 1.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2.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的各市造价协会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3.与工程造价行业相关的建设、设计、施工、教育等企事业单位; 4.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造价工程师; 5.从事与工程造价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 二、会费标准 1.具有乙级(包括乙级暂定)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会员年会费标准:按上年度(即2010年)工程造价营业收入的0.5%交纳,最高不超过5000元。 2.其它企事业单位会员年会费标准:2000元; 3.个人会员年会费标准:400元。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造价工程师的会费缴纳,请与各市造价管理部门联系。如果是新会员请在缴纳会费同时携带会员登记表(包括单位会员登记表和个人会员登记表)。 辽宁省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交纳的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费,由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代为收取。缴纳时间从2011-10-17到2011-11-30止。企业办理会费交纳手续请与省造价管理协会联系。 三、交纳会费时间 省协会会费缴纳时间2011年10月17日起至2011年11月30日止。 四、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网 址: www.lncci.com 邮政编码: 110011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龙凤寺巷43-1号 联系电话: 024-24131254 银行户名: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银行帐号: 21001393901050001821 开户银行:建行沈南办事处 附件:1.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单位会员申请表(点击下载查询) 2.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个人会员申请表 (点击下载查询)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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